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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联邦反恐怖主义法》述评
发布时间:2021-10-10 15:24:00阅读量:3144

图片2006年俄通过《俄罗斯联邦反恐怖主义法》,较全面地界定了有关反恐的相关概念和反恐实践过程中须遵循的法律。该法规定了预防和打击恐怖主义的基本原则,构建了垂直领导反恐协调体系,强化武装反恐的同时完善了反恐的善后工作,并为国际反恐合作提供了法律基础。但是,随着后疫情时代的到来,俄罗斯国内和地区的恐怖主义表现出新的特征和趋势,《俄罗斯联邦反恐怖主义法》在指导反恐实践中表现出一定的滞后性,主要表现为预防恐怖事件发生的能力不足、网络空间反恐治理缺失,以及没有在反恐立法层面对本国和地区“外籍战士”回流问题进行有效应对等。这些因素给后疫情时代俄罗斯的反恐工作带来较多阻碍,影响了反恐行动的整体效果。

  苏联解体后,俄罗斯国内社会秩序一度陷入混乱,国家安全治理失效,境内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组织迅速增加,恐怖事件频发并且呈上升趋势,成为全球恐怖主义活动最为猖獗的国家之一。恐怖主义对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危害,迫使俄联邦政府开始探索构建完整的反恐协调体系,通过立法确保国家反恐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一系列相关法律的出台是其中的重要一环。经过20多年的反恐实践,俄罗斯已经形成一套以《反恐怖主义法》和《俄联邦反恐构想》为基础,以《反极端主义活动法》《国家秘密法》《反非法收入合法化(洗钱)与恐怖主义融资》《信息、信息技术、信息防护法》《刑法》等为配套的反恐法律体系1。俄罗斯反恐法律体系中,《反恐怖主义法》处于核心地位,该法的颁布为反恐行动的顺利展开和国际反恐合作奠定了重要的法律基础。

  截至目前,俄罗斯一共颁布了两部专门的反恐怖主义法。第一部是19982年颁布实施的《打击恐怖主义法》2,这部法律根据实践进行过5次修订:2000年修订内容主要涉及参与反恐行动人员的补偿问题;2002年修订内容主要是恐怖分子尸体处理问题;2003年和2005年主要就边防局和边防军队的反恐地位问题进行修订;2004年的修订主要涉及恐怖事件受害者的社会康复程序和赔偿金3。这5次修订均是对个别条款的完善,未涉及反恐的基本概念、基本原则、组织基础和权力结构等根本性问题4,这也是当时俄打击恐怖主义效果不佳的重要原因之一。

  2006年3月10日,根据反恐需要,俄正式通过《俄罗斯联邦反恐怖主义法》(以下简称“反恐法”)5。《反恐法》是在1998年《打击恐怖主义法》基础上制定完成的,实现了俄罗斯有关打击恐怖主义的法律从“有”到“有效”的质的飞跃。该法确立了反恐活动的任务、内容和基本原则,界定了恐怖主义的相关概念、国家反恐主体结构、国内武装力量参与反恐的合法性,详细规定了反恐参与人和反恐受害人的康复和赔偿问题,系统而全面地规定了反恐行动须遵循的法律法规。此外,为了解决总统和联邦主体反恐行动权限不清的问题,《反恐法》构建了垂直领导反恐协调体系,确保总统指挥反恐的合法性和权威性,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反恐行动的效率。《反恐法》的修订和完善,使俄罗斯国内不同反恐主体得以各司其职,高效协作。

  一、俄罗斯《反恐法》的基本特征

  俄罗斯是中国的邻国,是有重要影响力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是上海合作组织的重要成员国,也是打击地区恐怖势力和维护地区稳定的重要力量。俄罗斯国内稳定对中国具有重要影响。深入研究俄罗斯反恐法律体系,不仅有利于中俄在反恐领域的合作,而且能为“一带一路”安全建设提供必要的法律保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2006年版《反恐法》具有四个基本特征:

  (一)界定反恐基本概念,确立反恐基本原则

  概念的界定对反恐行动有重要的指导和约束作用,《反恐法》对恐怖主义、恐怖活动、恐怖袭击、反恐怖主义和恐怖主义行为等基本概念进行了明确解释6。其中,对“恐怖主义行为”这一概念的界定是该法的独特之处。目前,国际立法一般通过列举恐怖主义行为的方式界定“恐怖主义”的概念7,俄罗斯则用概括和抽象的表述方式进行界定,而且涵盖的范围不断扩大,这说明根据反恐形势需要,俄罗斯对恐怖分子的打击面越来越广。俄罗斯对反恐相关概念的界定符合本国反恐行动的实际需要,同时也向国际社会表明了自己的反恐立场。

  《反恐法》的基本原则是对反恐行动的所有环节具有指导作用的思想和准则8。《反恐法》共规定了13个基本原则,前5个属于通用原则,后8个属于反恐怖主义的特有原则9。这些基本原则具有十分明确的针对性,对具体反恐行动具有重要的指导和约束作用,为合法打击恐怖主义奠定了良好的法律基础。

  (二)调整反恐主体结构,构建垂直领导反恐协调体系

  过去,俄联邦政府是领导和保障反恐行动的主要主体。《反恐法》规定,“联邦权力执行机关、联邦主体国家权力机关和地方自治机关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实施打击恐怖主义的活动”,明确了相关部门的义务和反恐权限,扩大了俄联邦总统的权限,确立了总统在反恐工作中的核心地位10。同时,《反恐法》解决了武装力量参与反恐行动的合法性问题,填补了这一领域的空白。该法规定,根据联邦规范性法律文件确定的程序,为达到在俄罗斯联邦内水、领海、大陆架消除恐怖袭击威胁和保障包括海底在内的国家海运安全之目的,或为达到制止此类恐怖袭击之目的,俄罗斯联邦武装力量可以使用武器和军事技术11。

  1998年的《打击恐怖主义法》一改苏联时期由安全部门主导反恐的局面,成立了专门的反恐小组,建立起由联邦政府领导、反恐小组以及各部门相互配合的反恐行政体系12。但由于权限和分工模糊、情报系统不完善以及协调机制缺失,反恐效果不佳。2004年别斯兰人质事件后,普京责成立即建立适应现代反恐战争需要的反危机指挥机制,制定能够应对各种威胁的配套措施。2006年《反恐法》颁布实施,加之一系列配套法律协同作用13,俄罗斯构建起一套较为完整的垂直领导反恐协调体系。这一体系分为中央和地方两个层面:中央层面,总统居于绝对的核心地位,直接领导国家安全委员会,指挥联邦安全局、内务部、对外情报局、保卫局和国防部,联邦政府为反恐行动指挥部提供保障;地方层面,在总统领导下实行地方行政长官负责的反恐模式,地方行政长官直接领导地方安全委员会以及联邦安全局、内务部、对外情报局、保卫局和国防部等对应的地方机关,形成一整套权责明确的垂直反恐协调体系。

  (三)加强武力反恐,细化对反恐受害人的补偿等措施

  总体而言,《反恐法》具有十分强硬的特征,体现了维护国家权力至上和对恐怖分子绝不姑息的思想14。从俄罗斯的反恐实践需要看,加大武力反恐力度可行且必要,但这并不意味着要实施以暴制暴、忽视人权的粗暴式反恐政策。恐怖主义袭击的目标具有不确定性,无辜平民往往会成为袭击对象。《反恐法》在武力打击恐怖主义的同时,努力完善保护公民权利的法律:第一,《反恐法》的一条重要原则是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权。第二,对因恐怖袭击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根据《反恐法》第18条,俄罗斯联邦政府按照规定的程序对因恐怖袭击造成损害的自然人和法人予以补偿。第三,国家帮助恐怖袭击受伤害者进行包括心理、医疗和职业等方面的社会康复,如法律援助、安排就业、提供住房等15。第四,参与反恐行动的主体受法律和社会保护,包括实施反恐怖主义行动的联邦权力执行机关的军人、工作人员和专家,以及长期或临时协助实施反恐行动的联邦权力执行机关,查明、防止、制止、揭露和追查恐怖袭击以及在反恐行动中最大限度降低其损失的人员(包括其家属)16。《反恐法》充分体现了维护国家安全和保护民众利益的有机平衡。

  (四)体现国际反恐合作精神,为国际反恐合作提供法律保障

  随着全球不同地域国家间联系的日益紧密,恐怖主义也呈现出国际性特征。恐怖主义的国际性不仅表现在不同恐怖组织之间的跨国合作上,而且同一组织内部也呈现出跨国流动的特征。纵观国际恐怖组织进行的诸多恐怖袭击案件,很多都是境外操纵,境内实施。面对恐怖主义的跨国性特征,进行多种形式的跨国反恐合作已经是国际社会的共识,也是各个国家打击恐怖主义的重要手段17。《反恐法》体现了国际反恐合作精神,其第4条明文规定:“俄罗斯联邦依据已经签订的相关国际条约在反恐怖主义领域内与外国反恐执法机关、专业机构和国际组织开展合作。”这为俄罗斯的国际反恐合作奠定了法律基础。此外,俄罗斯还在本国《反恐法》以及与不同国际组织间缔结的反恐条约或反恐法框架下进行国际反恐合作,例如在独联体和上合组织内部定期进行成员国间的反恐合作,主要表现在情报收集、反恐演习和犯罪分子的引渡等方面。

  二、《反恐法》的实践成效

  《反恐法》出台后,俄相关部门根据自己的职责积极开展反恐工作,协同作战,从预防、打击和善后等环节同时着手,利用多种方式和途径共同遏制恐怖主义在俄国内迅速发展的势头,努力消除恐怖主义对国家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等领域的影响。从反恐实践成效看,经过多年努力,俄已取得了巨大成绩,无论是恐怖事件发生的频率、伤亡人数还是财产损失都有所减少。

  (一)反恐预防阶段,多措并举将恐怖势力消灭在萌芽之中

  在打击恐怖主义的预防阶段,俄罗斯主要通过完善相关反恐立法、举行反恐演习和提高特殊部门的预警能力等措施,提高预防国内恐怖主义事件发生的综合能力。

  1.不断完善立法。《反恐法》出台后,俄罗斯根据反恐实践经验,多次进行修订完善。2011年5月3日,为提高预防效率,《反恐法》修订案规定,只有联邦安全机构的领导有权撤销反恐行动的指挥人员,从法律上明确了联邦安全局在反恐行动中的领导地位。2013年7月的修订案中,将反恐主体从国家权力机关扩展到法人和自然人,使全体公民都有资格成为反恐主体。为强化预防恐怖主义的措施,增加“重要目标反恐保护”概念,这为建立反恐保护机制奠定了重要基础。2013年10月21日,针对伏尔加格勒爆炸事件,俄罗斯紧急修改《反恐法》的相关规定:其一,在联邦与联邦主体之间建立协调各级政府的合议机构,从而加强对恐怖主义事件发生的预防。其二,规定恐怖分子造成的损失由其本人及其亲属赔偿。这一措施孤立了恐怖分子,提高了亲属举报的可能性,破坏了恐怖活动的基础土壤,有利于将恐怖行为遏杀在萌芽中。2014年5月5日,重新界定“恐怖主义行为”的概念,解决了该概念外延过宽问题,达到有效预防和惩罚犯罪的目的;规定联邦主体是预防和消除恐怖主义的直接单位,从而明确了中央和地方的反恐职权。

  2.建立反恐预警机制,提高预警能力。为了提高预防恐怖主义事件发生的能力,《反恐法》规定要建立反恐预警机制,并于2012年建立了红(危机状态)、黄(高风险)、蓝(较高风险)三级反恐预警指示机制,根据危机级别不同采取相应的保护个人、社会和国家的综合性措施。同时,政府加大情报部门、间谍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反恐预警能力建设。普京表示,2017年通过俄间谍部门的配合,俄联邦安全局有效预防了43起恐怖主义活动,取缔了66个恐怖主义和激进主义的分支机构18。情报部门和间谍部门预警能力的提高已经成为俄提高反恐预警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3.积极推动对宗教活动的立法监管,预防恐怖分子通过宗教活动实施犯罪。俄罗斯宗教传统深厚,信教群众众多。出于社会治理的需要,1997年俄罗斯颁布第一部宗教法《信仰自由与宗教组织联邦法》,有效制止了苏联解体前后新兴教派迅速增加的失控局面,严厉打击了各种颠覆势力和分裂势力19。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俄罗斯的宗教组织规模不断扩大,宗教活动对社会稳定产生重要影响。俄罗斯国内宗教活动存在缺乏追责措施、对宗教活动的地下隐蔽行为无法有效管控和处罚等问题。据统计,俄罗斯巴什基尔地区有500多个宗教团体,其中三分之二的宗教活动没有向政府报备。2019年,巴什基尔议会主席康斯坦丁·托尔卡切夫就宗派活动进行严格管控问题,向俄杜马递交立法管控宗派活动的提案20。这是2017年以来第二个有关宗教管控立法的议案,说明俄联邦政府已经开始重视对宗教的监管。

  (二)反恐行动阶段,实行全民强硬反恐政策

  1.相关部门实行强力反恐政策。

  俄罗斯国内恐怖主义的肆意蔓延严重威胁到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为了消除恐怖势力,俄罗斯在反恐问题上一直坚持强硬立场,并采取强有力的打击方式和手段。莫斯科剧院人质事件和别斯兰人质事件都体现了俄式反恐的强硬特色。近年来,尽管俄大规模的恐怖事件有所减少,但小股恐怖势力的活动仍常有发生,俄罗斯始终采取坚决措施予以应对。如,2019年4月24日,北高加索地区有“伊斯兰国”成员从事反恐活动,俄罗斯武装部队迅速开展打击行动,彻底消灭恐怖分子。2020年7月30日,俄罗斯联邦安全局表示,联邦安全局在圣彼得堡捣毁一个恐怖分子窝点,抓获5名恐怖分子,并对其进行刑事立案21。

  2.动员和组织全民进行反恐。

  俄罗斯实施全民反恐战略,号召全民参与反恐,对于恐怖活动要及时汇报,并得到广大民众的支持。《反恐法》修订案规定,因恐怖行为造成的损失由恐怖分子及其家属赔偿,这极大地动摇了恐怖分子的基层活动空间,有利于孤立恐怖分子。俄罗斯的全民反恐政策取得了良好效果。据统计,2017年俄罗斯共组织打击18起恐怖袭击,端掉50多个从事秘密活动的组织,拘捕1 060名恐怖分子,歼灭90名抵抗的武装分子,删除数万个恐怖主义网站,关闭非法网站达1万多个22。2018年,俄境内共消灭和抓捕恐怖分子及帮凶900多人,关闭6.4万个非法网站,恐怖主义犯罪同比下降1/323。近两年,由于国际局势动荡,俄罗斯恐怖势力有所抬头,2019年恐怖主义犯罪率增长7.6%,但极端主义犯罪率有所下降24。同年,俄挫败34起处于谋划阶段的恐怖事件并逮捕900多名恐怖分子和帮凶,查处众多非法网站25。从相关部门统计的数据看,近年来俄罗斯的恐怖事件、伤亡人数和财产损失数量基本呈下降趋势26。

  (三)积极推动国际反恐合作,开展形式多样的联合反恐活动

  为了提高打击恐怖主义的能力,俄罗斯努力完善国内反恐立法,与国际相关反恐条约有效对接,加强与不同主体的反恐安全合作,优化不同层次的安全合作机制。良好的国际反恐合作,一方面为俄罗斯提供了稳定的外部环境,另一方面也提高了俄罗斯打击国内恐怖势力的能力。

  1.主动加入各种国际反恐条约。

  2006年《反恐法》实施以来,俄罗斯已经认识到进行国际反恐合作的重要性。俄罗斯加入联合国主导下的所有反恐公约,其中包括《联合国全面反恐公约》《联合国全球反恐计划》《制止恐怖主义爆炸的国际公约》和《制止向恐怖主义提供资助的国际公约》等。在地区层面,俄罗斯参加了《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上海公约》《集体安全条约》,还牵头制定了《独联体反恐中心章程》等。通过与国际、地区和不同国家之间的反恐合作,俄罗斯实现了与国际社会相关反恐条约的有效衔接,为国际反恐合作树立了良好的典范,同时为从国际法角度完善国内反恐立法提供了有效的理论指导。

  2.积极组织和参与反恐演习。

  国内层面,反恐演习已经成为俄罗斯的常态化训练机制。2019年10月28日,俄东部军区的8个地区约1.3万军人参加了反恐分队的综合核查,在陌生领域展开击退军事目标的攻击27。地区层面,俄罗斯不断推动独联体框架下的反恐合作,着力推动上合组织反恐机制建设并积极参加上合开展的反恐演习28。2020年3月2日,俄中部军区新闻处表示,约1万名上合组织成员国军人将参加“和平使命-2020”联合反恐演习。此外,俄罗斯主导通过了《独联体地区组织和举行联合反恐演习程序的条约》,推动独联体内部定期进行反恐演习。国际层面,俄罗斯积极开展国际反恐合作,支持联合国在全球反恐领域的主导地位,以实际行动参与全球反恐实践,使俄罗斯的反恐能力得到世界的认同。

  3.加强与周边国家的反恐合作。

  中国、中亚地区、高加索地区以及恐怖分子聚集的阿富汗地区是俄罗斯重要的反恐合作伙伴。2010年9月和2011年12月,俄罗斯和中国分别通过了《俄罗斯联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合作协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合作协定》29,推动两国反恐合作进入新阶段。俄罗斯一直将中亚和高加索地区视为自己的势力范围,根据独联体内部制定的反恐协议,俄积极与该地区国家展开全方位反恐合作。阿富汗北部的“伊斯兰国”武装分子是俄罗斯的心腹大患,打击阿富汗境内“伊斯兰国”恐怖组织是俄罗斯海外反恐的重要举措之一。

  三、后疫情时代俄罗斯《反恐法》面临的新挑战

  《反恐法》的颁布很大程度上完善了俄反恐体系,有效遏制了恐怖主义迅速蔓延的势头,同时也维护了地区的安全与稳定。随着疫情对全球的冲击,世界再次面临众多非传统安全的威胁和挑战,恐怖主义袭击也呈现出新特点和新的发展态势。第一,生物恐怖袭击对俄罗斯乃至全世界的威胁不断增加,成为各国国家安全面临的前沿问题。若恐怖分子利用生物技术实施恐怖活动,将给主权国家带来新的安全挑战。第二,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网络传播速度越来越快,恐怖分子利用“线上”和“线下”的联动宣传,使各种极端思想在青年中产生影响。第三,随着全球化进程的深化,恐怖分子之间的国际流动呈常态化趋势,俄罗斯本土恐怖组织与国际恐怖组织的联系不断加强,俄罗斯境内的恐怖势力也越来越呈现出国际化特征。后疫情时代,俄罗斯《反恐法》在应对恐怖主义的新特征方面表现出一定的不足,这将影响俄罗斯打击恐怖主义、维护地区安全的努力。

  (一)未将预防和打击生物恐怖袭击纳入《反恐法》

  生物恐怖袭击是一种对社会危害极大、对民众心理影响深远、对国家安全威胁严重的暴力活动30。20世纪90年代,生物恐怖袭击已经开始对各国的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一定的威胁和影响。从20世纪60年代至今,全球可查的生物恐怖袭击不少于百起,国际社会也为打击生物恐怖袭击作出各种努力。如,美国早在2002年就颁布了《生物恐怖应对法》。2020年,全世界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的影响巨大,生物恐怖主义对主权国家威胁的可能性增加。中国于2020年10月17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这将有力推动利用生物科技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提升我国防范生物恐布袭击的能力,进一步推动生物反恐国际合作,维护国际社会的生物安全。

  俄罗斯一直致力于预防和打击生物恐怖袭击。2013年,为改进国家生物安全监管措施,俄罗斯将境内危险化学品和生物对居民与环境的不利影响降低到可接受水平,确定生物安全政策执行的目标、优先事项、安全任务和执行机制,颁布《俄联邦2025年前及未来化学和生物安全政策原则》总统令。2015年,《俄联邦化学和生物安全体系建设专项计划(2015—2020)》出台。2020年1月,俄国家杜马一审通过《俄罗斯生物安全法(草案)》31。尽管俄罗斯一贯注重生物安全体系的构建,但主要侧重防疫、抗流行病、植物检疫和植物保护紧急措施等方面,对于生物恐怖袭击《反恐法》未有涉及。随着生物恐怖袭击可能性的增大,俄罗斯反恐立法在应对生物恐怖袭击方面仍属空白,尽管《俄罗斯生物安全法(草案)》在很大程度上能弥补《反恐法》在这一领域的不足,但《反恐法》中生物反恐内容的缺失,将使两部法律在预防和打击生物恐怖主义上无法很好衔接。

  (二)缺失对恐怖主义网络犯罪的治理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和大数据的迅速发展,网络化和虚拟化成为全球恐怖主义的一个重要特征。科技进步在推动社会发展的同时,也为恐怖组织的发展和恐怖袭击的发动提供了新方法和新手段。恐怖组织通过网络宣传观点、招聘人员、传授恐怖技术、筹集资金、组织恐怖袭击,甚至在网络上开展恐怖活动等。由于网络具有很强的传播性和极好的隐蔽性,传统反恐方式受到极大挑战。普京就曾表示:“互联网上没有什么赤裸裸的自由,每个国家都在进行着一定程度上的监控。我们也在进行着监控,而他们一清二楚。他们宣传自杀、儿童色情、恐怖主义、滥用毒品等等。在我看来,我们目前对于网络的限制是不够的。”32

  《反恐法》没有对预防和打击网络恐怖主义作出规定。随着疫情对整个国际社会影响的增大,边界管理和人口跨国流动限制更加严格,但是这并没有使恐怖分子停止袭击行为。正如独联体国家安全机构分析师指出的一样,恐怖分子从技术上转移了他们的活动阵地。俄罗斯一直积极应对各种网络袭击,2019年推出《主权互联网法》,在不断加大打击网络犯罪的同时,进一步提高民众的网络安全意识,通过建设信息网络体系提高打击网络恐怖主义的能力。《主权互联网法》一定程度上遏制了网络恐怖犯罪发生的频率,也推动了网络反恐的进程,但依靠明确的法律指导网络反恐依旧是《反恐法》所缺失的部分。随着网络逐渐成为恐怖分子传播信息的主要途径,俄罗斯的网络安全风险不断上升,但目前的《反恐法》并没有就网络恐怖主义的界定、预防、查明和打击等作细致的规定。这说明俄罗斯打击和预防网络恐怖主义立法仍比较滞后,网络空间的恐怖治理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三)被动应对“外籍战士”回流问题

  “伊斯兰国”及其操控和煽动的域外恐怖袭击,对国际社会的安全和稳定构成巨大威胁。2017年,“伊斯兰国”在伊拉克和叙利亚受到重创,部分“外籍战士”被消灭,但仍有很多成员生存下来。被击溃的恐怖分子四处逃窜或者被迫返回原籍国,给路过国、原籍国和其计划袭击国的安全带来隐患。据估计,在“伊斯兰国”组织中,有大约5 000名俄罗斯籍恐怖分子,这还不包括“黎凡特”和“胜利阵线”等其他极端武装。俄罗斯国防部长谢尔盖·绍伊古称,在叙利亚的特别行动中,有6万多名武装分子被歼灭,其中2 800多人来自俄罗斯33。全球疫情使国界管理更加严格,恐怖分子异国流动的难度加大,“外籍战士”向原籍国流动的可能性提高。这些外籍恐怖分子潜回原籍国后,或在本国发展“伊斯兰国”组织分支,或直接发起自杀性恐怖袭击,使俄罗斯发生“外籍战士”恐怖袭击的风险上升。

  俄罗斯的恐怖分子主要来自车臣、北高加索和达吉斯坦等地。随着“伊斯兰国”组织在俄境内的渗透,未来一段时间俄罗斯发生恐怖袭击的可能性主要源于两类恐怖分子:一类是土生土长,受宗教极端思想影响的本土恐怖分子;另一类是长期在异国参加恐怖活动,经过专业培训回流至俄罗斯的恐怖分子。前者属于本国传统恐怖主义势力,俄根据《反恐法》基本能够进行有效的打击;对于后一类恐怖势力,由于“外籍战士”回流是新近兴起的问题,《反恐法》并没有明确的界定,学界的研究也尚处于起步阶段,这使得俄罗斯在应对“外籍战士”回流问题上处于被动地位,对其预防、监管和打击方面存在法律漏洞,目前还没有相应的法律条款可以解决这一问题。大规模的“外籍战士”流动是恐怖分子国际化水平提高带来的新问题和新挑战,在后疫情时代,必然成为俄罗斯乃至地区面临的重要恐怖威胁,《反恐法》修订须结合恐怖主义发展的新特点和新趋势,才能有效提高打击恐怖主义的效率和能力。

  结 语

  苏联解体后,恐怖主义的迅速发展给俄罗斯带来巨大的安全挑战。为应对新的恐怖威胁,2006年《俄罗斯联邦反恐怖主义法》出台。但国际局势不断变化,尤其是受2020年全球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俄国内和地区恐怖主义势力呈现出新特征和新的发展趋势,《反恐法》在应对恐怖主义的新变化时表现出一定的滞后性。因此,俄罗斯需要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反恐法》,加强与中国、中亚国家甚至西方国家的反恐合作,使《反恐法》能够更好地为俄国内反恐事业和地区反恐安全合作提供法律保障和行动指南。

原标题:后疫情时代《俄罗斯联邦反恐怖主义法》述评。来自汪金国,张立辉.后疫情时代《俄罗斯联邦反恐怖主义法》述评[J].西伯利亚研究,2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