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均心教授应邀参加“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7-09-17 00:00:00阅读量:1779

2017年9月16日,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研讨会在新时代广场举行。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秦慕萍出席会议并致辞。我校刑司院博导、湖北省刑法研究会会长康均心教授应邀出席会议并主持第一单元的研讨。开幕式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官文生主持

研讨会分别讨论“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构建路径”“刑事司法改革与律师参与”“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实务探讨”和“改革中疑难问题讨论”四个主题。研讨内容从宏观层面的“公、检、法分工配合相互监督机制研究”“律师视野下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到中观层面的“认罪认罚从宽改革中的证据标准研究”“借力多轮改革,推动刑事审判模式系统化”,到微观层面的“非法证据排除的程序展示”“瑕疵证据的界定与补救问题研究”等。研讨内容覆盖了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中各层面的重大问题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为优化刑事司法职权配置、完善刑事诉讼程序指明了方向。指出司法改革既要坚持侦查、起诉、审判三机关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又要强化审判机关的裁判主体及其职责定位;既要注重繁简分流,又必须保障当事人必要的诉讼权利;既要确定以审判为中心,又不能忽视侦查、审查起诉的基础性作用;既要强调以庭审为中心,发挥庭前程序的功能作用,又要保障控辩双方的实质化对抗;既要重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对证据形式合法性的要求,也要注意实质合法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