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法学会刑法研究会2014年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4-11-15 00:00:00阅读量:1819

第一部分  2014年工作回顾总结

2014年是湖北省法学会刑法研究会稳步发展的一年。在过去的一年来,刑法研究会在省委政法委、省法学会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团结全省刑法专家学者和实务工作者,紧密围绕“依法治国”伟大方略,立足湖北、放眼全国,密切关注我国刑事法律发展最新动向,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开展研究,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始终坚定学术研究方向

2014年,刑法研究会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进一步明确了刑事法律研究的工作方向。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以及“武汉会议”精神,号召会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不断强化会员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信心和决心。二是举办刑事法治理论研讨活动,通过学习理论、分析形势、交流心得,进一步增强广大会员服务我国刑事法治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三是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研究导向,紧紧围绕我省“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科学发展主题和政法机关工作重点确定研究选题和课题立项,确保法学研究服务法治实践的正确方向。四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不间断常抓学风建设,通过健全制度为学术研究创造良好风气。

二、稳步提升理论研究能力

2014年,刑法研究会始终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结合刑事法律立法新趋势,通过各种形式号召和组织会员加强对我国刑事法律及相关问题的理论研究,研究能力和研究水平得到了稳步提高。一是推出了一大批优秀的理论研究成果。一年来,研究会会员编著出版了《办案规范与指导系列丛书》、《法律至上》、《百罪通论》、《刑法学教义》、《量刑原论》、《后劳教时代的违法行为治理》等多部学术著作,先后在《中国法学》、《法商研究》、《江汉论坛》、《青少年犯罪问题》、《人民检察》、《时代法学》、《人民法院报》等国内核心期刊发表多篇专业研究论文,多篇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二是申报了多项国家和省内课题。2014年刑法研究会组织会员向积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司法部、农业部、省法学会、武汉市法学会等各级单位申报相关课题,其中获批的有《NTS与刑事法律风险控制》、《美国贸易救济制度及案例跟踪》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办理1·10专案》等数项国家及省重点课题。三是获得了多项全国和省级奖项,如康均心会长的全英文著作获得首届“湖北法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李颖峰博士和唐亚楠博士分别获得2014年全国刑法学术年会论文一等奖、二等奖、博士生会员刘水庆获得国家奖学金,研究会56名会员分别获得湖北省“刑事法学研究2014年度优秀论文”一、二、三等奖。

三、持续加强成果应用转化

2014年,刑法研究会一如既往地注重理论与实务的沟通交流,充分发挥刑法研究会的沟通桥梁作用,努力开创我省刑法学研究的新局面。一方面,积极与实务部门合作开展专项课题研究。2014年,研究会以法律实践中亟需解决的一些重大问题作为突破口,组织专家对“1·10专案”进行研讨,提供论证意见,进一步推动课题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使研究成果能够更好地为法治实践服务。本年度,刑法研究会在武汉市汉阳区检察院成立“湖北省刑事法学实证研究基地”,并先后与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检察院等单位开展课题合作研究,建立良好的研究成果和司法实务的衔接机制,围绕社会治理和社会管理创新,公安、检察、司法行政系统分别开展法学研究,形成了一批成果,推动了湖北社会管理创新的发展。另一方面,努力为相关部门提供立法建议和法律意见咨询。2014年以来,刑法研究会继续发挥专业学术团体的作用,先后向省政法委、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等单位提供法律支持,由康均心会长主持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办理1·10专案”课题成果《法律至上》在11月初召开的武汉会议上作为会议资料阅读学习,取得很大反响。

四、充分发挥服务平台作用

刑法研究会在注重研究的同时,还不断发挥研究会平台优势,积极通过各种形式服务湖北的社会发展。一是举办研讨会为湖北法治发展建言献策。刑法研究会于11月召开了“2014年湖北省刑法学术年会暨‘非传统安全与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控’研讨会”,立足湖北省企业刑事犯罪的实际,以社会热点问题为切入点,就“企业刑事法律风险的原因及防控对策”、“企业刑事法律风险所涉个罪研究”、“有影响的企业涉罪案例剖析”等议题进行了研讨,会议高度概括了新形势下刑事法律的发展趋势及企业对刑事法律的要求,为提升企业防控刑事法律风险的能力、共同推进湖北省经济的发展提出了建设性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全面实施依法治国的伟大意义。此外,人民网、法制日报、检察日报、民主与法制时报、湖北日报、长江日报等多家媒体对本届年会进行了报道,引起了极大的社会反响。二是为司法实践提供指导。2014年,刑法研究会专家组织举办了“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办理1·10专案”研讨会,为该重大案件的立案侦查、审判等环节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意见。三是组织参与多项法学讲座。研究会组织会员参与了国内外学者多项讲座,有姚建龙教授的报告“宽容而不纵容:少年司法改革的比较与立场”、孙万怀教授的报告“重申罪刑法定主义”等。同时,还组织参与了实务部门的法律工作者做交流,如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李静院长的报告“司法公正的不同认识”、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敬大力检察长作题为《检查机关组织领导体制和检察权构造及运行机制的改革探索》的报告等等,均取得了很好的实际效果。此外,研究会多名专家教授还在省内外多地参与活动并做报告,为解决实际问题、推进社会的法治建设起了积极作用。

五、不断扩大学术交流影响

2014年,刑法研究会在提升理论研究水平的同时,始终重视和鼓励会员参加学术交流,坚持通过交流不断扩大研究会在国内外的学术影响力。一方面不断加强国际学术交流。2014年6月,为纪念我国刑法学界泰斗、法学教育家马克昌教授逝世三周年,研究会发起并参与《变动社会中的刑法改革与完善》学术探讨会,吸引了多名国内外刑法研究学者积极参与。与此同时,还参与邀请国内外学者做了多项讲座,如德国马尔堡大学乔治·方恩德(Georg Freund)教授的《对于个人违法行为所引起的结果的‘客观归责’——一套实际上无法自圆其说的理论》和《适用于具体行为人的犯罪论体系中的犯罪概念以及构成》两场讲座;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律系HOR Yew Meng Michael教授的《新加坡的反恐与预防性监禁制度的实践》和《新加坡死刑制度的衰落》的讲座。此外,研究会顾问莫洪宪教授还赴日本参加了亚洲犯罪学年会,将最前沿的理论研究与国际刑法学家做了交流。另一方面稳步扩大国内学术影响力。刑法研究会组织多名专家出席全国刑法学会主办的刑法学2014年年会、全国犯罪学会主办的犯罪学2014年会,并针对《反恐怖主义法》(草案)和《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召开了多次学术研讨会,并对研讨会观点进行汇总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

第二部分  2015年工作安排

回顾2014年,湖北省法学会刑法研究会拟定的各项工作都顺利完满地开展,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展望2015年,在既有的工作经验和取得的成果的基础上,湖北省法学会刑法研究会将一如既往地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精神,紧紧围绕省法学会的中心工作开展理论研究,并重点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学习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宏伟蓝图,从顶层设计的层面为法治国家建设指明了方向。全会不仅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还明确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具体内容。这些内容从理论上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为新形势下继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法治体系的完善指明了方向,也为法学研究和法学会工作指明了方向。刑法研究会将把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的科学理论学习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时期的主要任务,致力于引导会员积极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努力形成良好学习氛围,进一步理清研究思路,明确新任务,提出新措施,着力推进法学理论创新,不断繁荣和发展法学研究,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研究、推动工作。研究会将以与时俱进、敢为人先的精神锐意改革,把党的十八届四中的精神贯彻落实到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服务刑法学学科科学发展的实践工作中去,从更高的起点、更高的层次、更高的水平上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开创新局面。

二、进一步深化和创新刑法学的理论研究

理论研究是学术团队的根本任务,也是法学学术团队为法治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的前提和基础,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要重点打造一支政治立场坚定、理论功底深厚、熟悉中国国情的高水平法学家和专家团队,创新法治人才的培养机制。湖北省法学会刑法研究会作为刑法领域的专业学术团体,多年来始终坚持以活跃学术思想,提高学术水平为己任,在今后的法治中国建设进程中,研究会也将继续开展深入和创新刑法学的而理论研究工作。

在新的一年,研究会将继续紧密结合实践,积极组织广大会员参加学术交流,撰写研究论文,为立法部门提供富有建设性的立法建议和草案,推行法治宣传教育和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深入司法实务第一线调查研究,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刑法学研究。一是充分发挥对外交流作用,有计划地组织会员参与亚洲犯罪学年会、刑法学年会、犯罪学年会等重大学术活动;二是积极组织会员围绕法治建设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法学研究,撰写学术论文,争取在法学核心刊物上发表一批有影响的专业论文,同时积极申报社会科学基金、司法部、法学会等课题,以课题为依托开展学术研究;三是认真做好已获批的课题的研究,适时召开课题研讨会,积极探索解决社会冲突的新路径,为国家治理和治理现代化提供智力支持。四是在2015年将继续以年会这一模式为特色,精心组织湖北省法学会刑法研究会2015年年会,围绕解决社会重大现实问题开展理论研讨,营造出我省刑法学研究的良好氛围。

三、进一步增强理论研究回应社会法治实践的力度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此需要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健全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探索建立有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专家学者等对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机制。据此2015年刑法学研究会将一如既往地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过程中积极发挥理论研究的实践作用,为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不断完善和推进和谐湖北的法治建设开展开拓性、创新性的工作。一是围绕依法治国和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完善而开展研究,举办学术活动,及时推出应用性强的研究成果,服务社会法治的发展。二是围绕国家和我省立法规划,发挥学科专业优势,积极参与有关刑事法律、法规的起草和草案的制订、修改工作。三是认真做好法制宣传、培训,增强社会公民的法治意识,组织专家参加法治宣讲等活动,进一步扩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社会公民中的影响。四是积极向社会各界推出研究会研究成果,充分利用刊物、新闻、网络等媒体,加强对会员学术研究成果的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实现理论成果的实践转化。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研究成果,发挥刑法学研究成果在社会决策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四、进一步改革刑法研究会的团体组织建设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强法治工作队伍的建设,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而严谨和高效的学术团体组织是培养创新法治人才和建设、充实社会主义法律服务队伍的基本前提。刑法学研究会作为学术性的组织团体,在培养法治人才方面有着独特的优势。为了更好地推进法治湖北的建设,2015年刑法研究会将继续健全自身组织机制、完善刑法学研究队伍体系,根据全省学科建设、实践需要和人才资源的实际情况,协调工作制度,积极开展工作,不断拓展刑法学研究的新领域。一是进一步壮大会员队伍,扩大会员的覆盖面,努力实现会员行业多样化、结构合理化。二是积极探索按会员行业特点分类的管理办法,实现对会员的科学动态管理,建立健全会员开展研究活动的资料档案。依托会员队伍,努力建成与省法学会“法学法律人才库”相配套的资料库,为社会各界提供刑法学专业人才资讯。三是进一步密切与广大会员的联系,努力为会员提供教育培训、交流、研讨机会,加强人才的培养和锻炼,提高队伍素质,提升研究水平,真正把研究会建成刑法学研究者开展学术活动的专业平台。四是加强与其他部门法的联系。刑法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其他部门法密不可分,法治湖北的建设也离不开各个学科的共同努力。2015年,刑法学研究会将密切与其他部门法的联系,积极参与其他专业的学术研讨会,展开跨学科的科研工作,不断提高刑法研究会团体组织的综合素质。

   十八届四中全会的报告不仅从顶层架构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方向,明确了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具体内容,也为湖北省法学会刑法研究会2015年的各项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期望和要求。2015年,刑法研究会将继续致力于推进和深化我省刑法理论研究,不断深化服务社会主义法治实践,努力为繁荣和发展我省刑法学研究和推进社会主义法治中国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