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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均心:涉港国安立法是香港繁荣稳定行稳致远的健康绿码| 读懂中国——两会热点解读
发布时间:2020-05-26 14:06:00阅读量:1824
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基础。当下的香港强烈呼唤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依法维护国家安全是保证国家长治久安,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必然要求。5月2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开幕当天即审议《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决定》),从国家层面为香港的繁荣稳定、行稳致远打上健康绿码,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涉港国安立法全面保障和维护香港特区的高度自治
国安,天下治。一国两制是确保香港高度自治的制度安排。一国是实行两制的前提和基础,两制从属和派生于一国并统一于一国之内。国家安全是香港特区高度自治的根本和核心利益,是一国存在的根本,是两制存在的前提。基于对香港特区高度自治的信任与尊重,在香港回归时,国家特别依法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自行完成国家安全立法,但由于种种原因,香港特区至今未能完成基本法第23条赋予的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导致香港成为国家安全的重大缺口和风险点,使得香港的高度自治面临各种严峻的挑战。因此,急需由国家通过宪法程序,修补国家安全的漏洞,从国家层面建立健全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履行宪法赋予全国人大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与义务。涉港国安立法及时为香港基本法打上了“安全补丁,为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践加装了杀毒软件。依照《决定》,中央政府根据需要在香港特区设立机构,依法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相关职责,不仅不会影响一国两制方针落实和香港特区高度自治,而且将会保障和维护香港的长治久安和繁荣稳定。
 
二、涉港国安立法全面保障和维护香港市民的基本权利与自由
民安,天下利。以人民为中心,是国家的责任和义务。香港与国家是命运共同体,国家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是港人安居乐业的前提。依照《决定》,任何维护国家安全的工作和执法,都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符合法定职权、遵循法定程序,不得侵犯香港居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从澳门特区的实践来看,在完成相关国家安全立法后,澳门政局稳定、社会经济发展成果丰硕、民众福祉得到有效保障,这对香港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我们坚信,涉港国安立法会全面保障和维护香港市民依法享有的言论、新闻、出版、集会等权利和自由;全面保障和维护香港市民日常生活不受不法行为的侵扰和影响;全面保障和维护香港市民的财产安全;全面保障和维护香港市民安定有序的生活环境和稳定的营商环境,助力香港恢复和重整国际金融中心的活力和风采。
 
三、涉港国安立法全面保障和维护香港法治社会建设的良好局面
法安,天下安。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方略,坚持依法治港,维护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确定的宪制秩序,严格依照宪法和香港基本法治理香港特别行政区,牢固树立并坚决维护法治权威,打造法治香港,是香港长治久安和繁荣稳定的基本保障。香港回归以来,法治社会建设成就有目共睹,世人瞩目。但近年来,香港的法治社会建设局面屡遭挑战和破坏,由宪法和香港基本法构成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基础被动摇。因此,践行全面依法治国,遏制在国家安全网上凿洞破墙的行为,不留死角,香港不能例外。依照《决定》,全国人大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制定相关法律,并据此行使授权立法职权,旨在切实防范、制止和惩治发生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内的任何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等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以及外国和境外势力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事务的活动,并且明确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将相关法律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布实施。这充分彰显国家遵循程序、注重实体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自觉,反映国家为全面保障和维护香港法治社会建设良好局面的决心和国家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