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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中国之治专论丨康均心:构筑全民反恐的“铜墙铁壁”
发布时间:2020-06-04 11:46:00阅读量:2252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科院院长、反恐研究中心主任康均心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我国反恐实践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丰富的思想内涵、宏伟的战略指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提升全民反恐意识,对我国反恐战略、反恐法治、反恐体制机制、反恐国际合作等建设具有高瞻远瞩的重要意义。

不断增强全社会反恐、防恐的意识和能力,通过构筑全民反恐的“六大意识”,才能构筑全民反恐的“铜墙铁壁”。

构筑全民反恐的国家战略意识

改革开放40年来,受国内外复杂的政治、宗教、文化、民族等因素的影响,以极端宗教势力为代表的暴力恐怖主义犯罪像瘟疫一样持续地侵蚀着改革开放健康发展的肌体。近些年来,由于国际形势的变化,导致境内暴力恐怖主义犯罪活动也随之愈演愈烈,表现为暴力恐怖主义袭击在地区间延伸,恐怖袭击的对象由以往以袭击公安机关、政府机关为主转向开始袭击普通民众。这些暴恐势力肆无忌惮地采取残暴手段,滥杀无辜,造成社会恐慌,直指分裂国家。

近些年,国内爆发的严重暴恐犯罪表明,必须站在国家战略的高度重视反恐工作。要全方位有效遏制恐怖主义,就必须高瞻远瞩地构建全民反恐国家战略意识。

构筑全民反恐的国家力度意识

伴随着世界各国经济联系的日益紧密以及文化交往的日益频繁,恐怖主义活动的破坏力和扩散力也在与日俱增,由此促发了更严重的暴恐犯罪和更广泛的恐怖效应。

因此,全球反恐大趋势的发展必然会推进我国的反恐进程,同时我们也必须顺势而为,开展独具中国特色的反恐行动。一方面要全面推动我国反恐实践进一步迈向现代化,及时适应全球反恐形势的需要,更加有力地打击国内的恐怖主义犯罪;另一方面,要强有力地开展国际反恐合作,更好地融入世界反恐阵线。作为在全球有影响力的大国,我国反恐战略的构建和全面实施既能彰显我国反恐机制的优越性,又能彰显我国整体的政治、文明实力,更好地为全球反恐合作贡献中国力量。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当下,全球反恐的严峻形势强烈要求全方位构筑全民反恐的国家力度意识,引领全球反恐大势,不断提升反恐的国家力度。

构筑全民反恐的安全发展意识

安为先,本固邦宁。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基础。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强烈呼唤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打好基础,备好条件,才能富国,才能利民,才能强兵,才能卫国,才能安天下。暴恐犯罪严重威胁着我国的国家安全,严重危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要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国家安全道路,就必须遵循总体国家安全观,将反恐纳入国家安全战略,全面构建集政治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等于一体的国家安全体系以及国家安全制度,包括国家安全法治体系,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各种暴力恐怖活动,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

新时代的总体国家安全观,以政治安全为根本,是党领导国家安全的重要方略,是把国家安全纳入法治轨道的重要指针。必须以总体国家安全观统领反恐战略,全方位构筑安全发展的全民反恐意识,提升全民对暴恐犯罪的憎恶度,在求发展、求变革、求稳定的基础上,实现发展、变革、稳定的良性互动,全面建设法治中国,建设平安中国。依靠群众的力量加强对西部地区边防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视,着力推进新疆反恐战略行动,使暴恐犯罪分子无处遁形。加强反蚕食、反分裂、反恐怖斗争,确保我国西部边防安全、确保西部地区社会稳定、确保西进战略扎实推进,自觉地把加强民族团结作为治疆之策、稳疆之要,紧紧依靠各族人民并肩战斗、共卫家园,切实打牢实现长治久安的群众根基。

构筑全民反恐的依法治理意识

法为本,安天下。在全球法律治理和我国全面依法治国的双重实践背景下,将反恐纳入法治的轨道,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国内全民反恐,推进国际反恐合作,构建以全面依法治国为精髓的法治反恐格局,是维护国家安全和实现社会长治久安的必由之路,更是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理论在反恐领域的重要体现。

以全面依法治国构建全民法治反恐的工作格局,并进一步构建以维护国家安全为核心的反恐法治体系,建设完善的反恐法治,是党和国家在党的十八大以来高度重视的工作。20144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进行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反恐怖斗争事关国家安全……坚决把暴力恐怖分子嚣张气焰打下去。要建立健全反恐工作格局,完善反恐工作体系,加强反恐力量建设。要坚持专群结合、依靠群众,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活动,筑起铜墙铁壁,使暴力恐怖分子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经过几年的努力,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有关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并逐步夯实和丰富了反恐法治体系,为全面开展国内国际反恐实践提供了充足的法治资源,我国的法治反恐格局基本形成。以此为基础,构筑全民反恐的依法治理意识既是大势所趋,更是水到渠成的大事。

构筑全民反恐的“零容忍”意识

恐怖主义是人类社会的毒瘤,彻底消灭恐怖主义是全人类的共识。对恐怖主义,必须坚持“零容忍”。

20145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第四次峰会上指出,对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这三股势力,必须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加强国家和地区合作,加大打击力度。针对2014430日新疆乌鲁木齐火车南站发生的暴力恐怖主义案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反暴力恐怖斗争一刻也不能放松,必须采取果断措施,坚决把暴力恐怖分子的嚣张气焰打下去。必须打早、打小、打苗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用铁的手腕予以毁灭性打击。“零容忍”打击恐怖主义犯罪,全面彰显了我国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严惩恐怖主义犯罪的决心和韬略,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反恐实践中的重要体现,更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恐思想的基础。

恐怖主义是社会发展的产物,是一个不断演化发展的过程,必须防微杜渐,否则,就会出现“破窗理论”现象。破窗理论告知我们,如果社区中有一栋建筑的一扇窗户遭到破坏而未得到及时修补,那么,肇事者就会误认为整体建筑都无人管理,从而得到了自己可以任意进行破坏的心理暗示,久而久之,这些破窗户就会给肇事者一种社会无序的感觉,各种违反秩序的行为和犯罪行为就会在公众麻木不仁的氛围中潜滋暗长,整个社会治安状况随之逐步恶化。“破窗理论”强烈地提醒我们,不受约束管控的轻微的违法行为一样会演化为严重的恐怖主义犯罪行为。构筑全民反恐的“零容忍”意识,坚持“零容忍”打击恐怖主义犯罪,正是一种有效合理的修补“破窗”的策略。

构筑全民反恐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

站在历史的高度,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目标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构筑全民反恐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积极主动融入国际反恐阵线,开展反恐国际合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应有之意。构筑全民反恐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可以从以下四方面着手:

一是建立严密的反恐执法合作安全网络。强有力推进反恐、防务合作,提高安全行动能力,形成更严密健全的执法合作网络。

二是完善全方位的反恐区域合作。加强国际社会应对资源能源安全、粮食安全、网络信息安全、应对气候变化、打击恐怖主义、防范重大传染性疾病等全球性挑战的能力,为国际反恐合作树立典范。在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三股势力”等领域开展良好合作,坚持联合国在反恐国际合作中的主导作用,坚持和维护联合国宪章以及国际刑警组织章程,认真履行打击跨国犯罪公约和反腐败公约,不断完善相关国际规则,共同推动反恐国际合作取得更大进展。

三是坚持网络反恐全球视野。针对国际网络空间存在的缺失,呼吁推动制定网络空间国际反恐公约,健全打击网络犯罪司法协助机制,共同维护国际网络空间安全。

四是坚持反恐国际合作标本兼治。恐怖主义是人类的公敌,反恐是各国共同的义务,反恐国际合作要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既要治标,更要治本,加强协调沟通,构筑全民反恐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建立全球反恐统一战线,还世界一片蓝天。

来源:法制日报·法治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