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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刑法年会学术研讨第一单元】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的刑事立法研究
发布时间:2021-10-31 16:38:00阅读量:2038

  10月29日下午,湖北省法学会刑法研究会2021年年会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的刑法新发展”高端论坛进入学术研讨会阶段,第一单元的研讨主题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的刑事立法研究”。该单元由主持人随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建武主持。

  平顶山学院杜辉教授就《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刑法学研究》作了精彩的报告。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诞生以来,在法学界产生了巨大反响,但总体而言,学界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研究相对较弱。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包括刑法的各部门法的指导和研究意义重大。因此,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刑法学研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立场,着力解决优秀的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承、刑法法典化、立法的扩张和司法的分流以及新领域的立法空白等问题。

  黄冈师范学院邓红梅副教授就《从法理到规范:危险作业罪的法教义学分析》发表了自己的见解。危险作业罪入罪是我国公共政策实施的需要、是积极刑法观在立法中的具体化。危险作业罪的现实危险性的判定是司法实践中的关键,她就该罪的现实危险性的认定问题进行了具体分析。但是,《刑法修正案(十一)》对于该罪的规定也存在一定的立法缺失。因此,在实践中,如何认定和把握危险作业罪的现实危险性等相关问题具有重要的研究意义。

  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梁伟栋就《立法视域中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研究》发表了自己的见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事司法制度的重大创新,是贯穿侦诉辩审各环节的系统工程,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发展完善。但是,目前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也存在着缺乏系统全面的规定和宏观的制度构建、存在较多的立法空白、值班律师的权利受不到保障等问题。针对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梁伟栋检察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若干切实可行的建议。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常庆茜围绕危害国家安全罪,就《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的危害国家安全罪立法研究》发表了自己的见解。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不断纵深发展,我国的国家安全形势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基于此,我国进行相关制度的规制与完善,应当合理的、适当的扩大刑法规制国家安全罪的范围,推动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体系完善。完善刑法保障国家安全的路径可以借鉴恐怖活动犯罪的立法模式,分别在狭义和广义两个层面规制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

  第一单元最后,湖北省法学会刑法研究会副会长、武汉大学法学院陈家林教授,湖北省法学会刑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武汉市江汉区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杨祥兴,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法学系教授安军作了深入浅出、鞭辟入里的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