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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法学会刑法研究会中心党支部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重要讲话精神
发布时间:2021-12-24 12:45:00阅读量:2448

        中共中央政治局12月6日下午就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进行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我国正处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对外开放深入推进,需要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提高全面依法治国能力和水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学习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进行的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会长办公会要求,湖北省法学会刑法研究会中心党支部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作出的重要讲话精神集中开展专题学习。

12月13日,湖北省法学会刑法研究会中心党支部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溯楼223会议室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与会同志表示,习总书记的此次讲话是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最新论述,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习总书记的最新讲话精神。一方面,我们要加强对法律理论知识的学习,不断充实自己的法律知识库,切实加强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另一方面,我们要积极投身于法律实践中,积极深入群众,研究群众反应强烈的法治领域突出问题,运用专业知识维护人民合法权益,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贡献青年力量。

湖北省法学会刑法研究会中心党支部青年委员

庞万腾

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立意高远,学习后备受鼓舞。我深刻意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面向未来,我们要努力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不负初心使命,为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贡献力量!

 

湖北省法学会刑法研究会中心党支部委员

高园

学习了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使我更加深刻理解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内涵与要求,深刻认识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必要性。作为法学青年,下一步,我们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树立法治思维、投身法治建设。

 

湖北省法学会刑法研究会秘书处学生助理

黄弘毅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总抓手,具有重大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意义。在迈入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之际,我们应当更加坚定地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不断坚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法治中国。

 

湖北省法学会刑法研究会秘书处学生助理

李梦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是广大法律工作者做好本职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作为一名法学生,在今后的工作中应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理念和为民服务宗旨,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事业的发展尽一份绵薄之力。

 

湖北省法学会刑法研究会秘书处学生助理

张莹鑫

通过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我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实践方向首要就是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应该学深悟透、深刻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好法学理论,参加更多法律实践,努力为全面依法治国贡献自己的力量。

 

供稿:张莹鑫

编辑:黄弘毅

审稿:郭庆康